Index   Back Top Print

[ AR  - BE  - DE  - EN  - ES  - FR  - HR  - IT  - PL  - PT  - RO  - VI  - ZH_CN  - ZH_TW ]

《历史悠久的职务》宗座牧函
(为设立传道员的职务)

教宗方济各
自动手谕

 

1. 教会内的传道员职务已相当历史悠久。神学家们普遍认为最早期的例子已出 现于新约的经卷当中。这种教导性质的服务雏型要追溯至圣保禄宗徒致格林多团 体书信中所提及的那些「教师」:「天主在教会内所设立的:第一是宗徒,第二 是先知,第三是教师,其次是行异能的,再次是有治病奇恩的、救助人的、治理 人的、说各种语言的。众人岂能都做宗徒?岂能都做先知?岂能都做教师?岂能 都行异能?岂能都有治病的奇恩?岂能都说各种语言?岂能都解释语言?你们 该热切追求那更大的恩赐。我现在把一条更高超的道路指给你们。」(格前十二 28-31)

圣路加福音开宗明义地说:「德敖斐罗钧座,我也从起头仔细访查了一切,遂立 意按着次第给你写出来,为使你认清给你所讲授的道理,正确无误。」(路一 3-4)圣史似乎很清楚知道,他的记述要提供一种特定形式的教导,好能为已受 洗的人给予真确的见证。圣保禄宗徒给迦拉达人的书信也提到:「学习真道的, 应让教师分享自己的一切财物」(迦六 6)。显明易见,这书信提供另一项细节, 就是生活的共融要成为接受真正教理讲授的成果。

2. 基督徒团体的特征自始就是由男性和女性来担负各色各样的职务,因着顺从 圣神的行动,奉献己身,以建树教会。圣神从不间断地向已受洗者倾注众多神恩, 这些神恩有时以有形可见的方式,并以多种表达,直接为基督徒团体服务,以至 神恩被认为是团体中不可或缺的服务(diakonia)。圣保禄宗徒以他的权威就此 作出解释:「神恩虽有区别,却是同一的圣神所赐;职分虽有区别,却是同一的 主所赐;功效虽有区别,却是同一的天主,在一切人身上行一切事。圣神显示在 每人身上虽不同,但全是为人的好处。这人从圣神蒙受了智慧的言语,另一人却 由同一圣神蒙受了知识的言语;有人在同一圣神内蒙受了信心,另有人在同一圣 神内却蒙受了治病的奇恩;有的能行奇迹,有的能说先知话,有的能辨别神恩, 有的能说各种语言,有的能解释语言:可是,这一切都是这唯一而同一的圣神所 行的,随他的心愿,个别分配与人。」(格前十二 4-11)

在新约宏观的神恩传统中,可以发现某些已受洗者,以相当有组织、恒常稳固而 有规管的方式,因应生活上的不同处境,执行传授宗徒和福音教导的职务(参阅 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《启示宪章》8 号)。教会乐意承认这项服务作为个人神 恩的具体表现,且有益于教会实践福传使命。纵观初期基督徒团体委身传扬福音 的生活,也激励现今教会去采用可行的崭新方法,继续遵从上主的话,向所有受 造物宣传福音。

3. 两千年来的福传历史,清楚表明传道员在传教工作上的效果。主教、司铎和 执事,连同许多度奉献生活的男女,一生委身于教理讲授,使(基督)信仰能为 每个人的生命提供有效支持。当中一些人也把分享同一神恩的弟兄姐妹集合起 来,并建立修会,全然致力于教理讲授工作。

我们不能忘记,曾有不可胜数的众多男女平信徒,借着教理讲授,直接参与传扬 福音的工作。这些信仰成熟,并为圣德作出真实见证的男女,在某些情况下也是 一些教会的奠基者,他们甚至最终献出了生命。今日亦然,许多称职及委身的传 道员,都是团体的领袖,在世界各地履行无价的使命,传扬福音,并使信仰扎根 成长。长久以来,众多身为传道员的真福、圣人和殉道者,对教会的使命贡献良 多,值得肯定,他们不单是教理讲授,更是整个基督徒灵修史的丰富资源。

4. 自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以来,教会重新意识到平信徒参与福传工作的重要。 大公会议的教长一再强调,极需要让平信徒以不同形式,直接参与「培植教会」 (plantatio Ecclesiae)和基督徒团体发展,以发挥他们的神恩。「有功于向万民 传福音的男女传道员,都是值得称誉的;他们充满使徒精神,在广扬信仰与教会 的事工上,作出了杰出和绝对需要的贡献。今日,为了对如此众多的群众传扬福 音,并为执行牧灵职务,神职人员太少了,因而传道员的角色就极其重要。」(参 阅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《传教》法令 17 号) 

伴随着大公会议的丰富教导,有必要重提近数十年来,教宗、历届世界主教代表 会议、主教团及个别主教,就教理讲授工作的复兴,所作出的贡献和关注。《天 主教教理》(1992)、《论现时代的教理讲授》宗座劝谕(1979)、《教理教授 指南》(1971)、《教理讲授指南》(1997)和最近颁布的《教理讲授指南》(2020), 以及不同国家、地区和教区的教理书,均确立了教理讲授的中心地位,就是以信 友的训练与持续培育作为优先。

5. 主教连同分享其牧灵职务的司铎团,在其教区内负有作为首要传道员的使命; 同时,父母也负有培育子女履行基督徒信仰的特殊责任。(参阅《天主教法典》 第 774 条 2 项;《东方教会法典》第 618 条)在无损以上人士的使命和特殊责 任之下,必须承认有些男女平信徒,藉由洗礼,蒙受感召,而成为教理讲授服务 的合作者。(参阅《天主教法典》第 225 条;《东方教会法典》第 401 条、第 406 条)况且,由于我们日益意识到需要在当今世界广传福音(参阅《福音的喜 乐》宗座劝谕 163-168 号),以及全球化文化的兴起(参阅《众位兄弟》通谕 100, 138 号),平信徒教理讲授合作者在今天尤为迫切需要。这需要与年青人真正互  动,更不用说需要创新的方法和资源,好使福音宣讲能适合教会福传工作的更新。 忠于过往,又负任当前,正是教会履行她在世使命的必要条件。

为求激发起每一位受洗者的个人热诚,并唤醒他们蒙召在团体中履行特定使命的 意识,需要聆听圣神的呼声;圣神永不止息地亲临,产生效果。(参阅《天主教 法典》第 774 条 1 项;《东方教会法典》第 617 条)今日亦然,圣神召叫男女 信友整装待发,为走出去与期待认识基督信仰之美、善、真的人们相遇。牧者的 任务就是在这过程中支持他们,并藉肯定平信徒的职务,去丰富基督徒团体的生 活,好让「基督徒的价值观渗透到社会、政治和经济各层面」(《福音的喜乐》 宗座劝谕 102 号),有益于社会的革新。

6. 平信徒的使徒职责具有无可争辩的「在俗」意义和价值。这要求平信徒「按 照天主的计划去参与并安排世俗事务,藉以寻求天主的国」。(参阅梵蒂冈第二 届大公会议《教会宪章》31 号)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,家庭和社会交织在一起, 使平信徒从中明白到自己「天赋的特殊使命,就是通过他们身处的地方与环境, 使教会临现其中,发挥『地上之盐』的作用,并结出果实。」(《教会宪章》33 号)

然而,我们当紧记,除了这种使徒职责外,「平信徒也被召以不同方式,更 直接协助圣统(圣职人员)的使徒工作,如同那些曾经辛勤协助圣保禄宗徒传布 福音的男女。」(《教会宪章》33 号) 无论如何,在基督徒团体当中,传道员所执行的特殊职能,只是众多服务中的一 项。事实上,传道员首先被召在传递信仰的牧灵服务上,发挥专长,让信仰在不 同阶段得以发展:从喜讯「初传」(kerygma)到信仰教导,以引发我们在基督 内活出新生命,特别是准备人领受基督徒入门圣事,再而进入延续培育,让每一 位已受洗者能随时准备「答复在他们心中所怀有希望的理由」(伯前三 15)。 与此同时,每一位传道员必须是信仰的见证人、导师和解释天主奥迹的人、同行 者及教育者,以教会的名义施教。唯有透过祈祷、学习及直接参与团体生活,传 道员才能完整和负责任地发展其身份。(促进新福传委员会《教理讲授指南》 (2020)113 号)

7. 圣保禄六世(St. Paul VI),因其伟大卓见,颁布了《某些职务》(Ministeria quaedam, 1972)宗座牧函,其目的不仅为使读经员和辅祭员的职务,能适应已 转变的历史状况(参阅《主的神》宗座牧函),更鼓励各地主教团发展(读经员 和辅祭员以外的)其它职务,包括传道员。「除了拉丁教会这些共有的职务以外, 地区主教团仍可基于特别理由,向宗座提出在他们地区设立他们认为有必要和实 用的其它职务,比如:守门者、驱魔员,及传道员。」《在新世界中传福音》(Evangelii nuntiandi , 1975)宗座劝谕,教宗也发出同样的急切邀请,呼吁大家分辨今日基 督徒团体的需要,既忠于自始至今的发展,也延续发展不同模式的新职务,以配 合牧灵工作的更新。「这些职务表面看来是新的,但却紧系于教会历代的生活经 验,譬如传道员……这些职务为建立教会、教会生活及成长,并为影响其所处环 境,以及接触远离教会的人,都十分有益。」(圣保禄六世,《在新世界中传福 音》宗座劝谕 73 号)

无疑,「平信徒日益意识到自己在教会内的身分和使命。我们确实寄望有更多心 系团体的平信徒,尽管他们人数不多,却非常忠于爱德服务、教理讲授和信仰的 庆祝。」(《福音的喜乐》宗座劝谕 102 号)随之而来,对平信徒职务的认受, 譬如传道员,再三强调每位已受洗者固有的福传任务;然而,这任务必须以完全 「在俗」的方式执行,以避免任何形式的神职主义。

8. 传道员职务具有明确的圣召幅度,体现于「传道员任命礼」,故此要求主教 适切的辨别。事实上,传道员职务是以恒稳的方式,为教区教长就其地方教会所 认定的牧灵需要提供服务。根据其本质的要求,传道员职务是以平信徒的身分执 行。那些奉召去分担本牧函所设立传道员职务的男女平信徒,须信仰深厚,人格 成熟,积极参与基督徒团体生活,又善于接待他人、慷慨大方,活出兄弟友爱的 共融生活。传道员该接受适当的圣经、神学、牧灵,以及教育学(教理讲授)方 面的陶成,才能胜任作为信仰真理的传播者,并该有教理讲授的经验。(参阅梵 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《主教在教会内牧灵职务》法令 14 号;《天主教法典》第 231 条 1 项;《东方教会法典》第 409 条 1 项)。他们要成为司铎和执事的忠 诚合作者,准备在需要时行使职务,并由真正的使徒热忱所推动。 

有鉴于此,经过一切充分考虑,本人谨以宗座权威,设立平信徒传道员职务。

礼仪及圣事部也即将出版「平信徒传道员职务任命礼」。

9. 因此,我吁请各地主教团对设立传道员职务作出有效响应,制定必要的培育 进程,并厘定担负此职务的规范准则,并要设计最适当的服务模式,使这些蒙召 的男女平信徒按本宗座牧函的内容,执行职务。

10. 东方教会主教代表会议(Synods of the Oriental Churches),或区域主教会议 (Assemblies of Hierarchs),可根据他们的特别法(particular law),为他们各 自的教会(sui juris),采纳本牧函所设立的职务。

11. 牧者们要尽力遵从大公会议教长们所作出的劝诫:「牧者们......深知基督 设立其圣职,并非使他们单独地承担教会内全部救世使命,而是藉这崇高的工作 来牧养教友,并同时承认教友的职务及所领受的特恩,使每人各按自己的情况, 同心协力,参与教会共同的工作。」(《教会宪章》30 号)祈愿圣神永不止息 地把辨别之恩赐予教会,支持教会的努力,好使平信徒传道员的职务,能有效促 进所属团体的成长。

本宗座牧函以「自动手谕」颁布,其规定具决定性和恒常的效力,并在《罗马观 察报》公布,即日生效。同时在《宗座公布》刊登,附官方注释。凡与本牧函相 抵触的,即使它们有可取之处,一概无效。

教宗方济各


于罗马圣若望拉特朗大殿颁布

2021 年 5 月 10 日,圣若望亚维拉司铎(圣师)纪念日

本人任教宗职第九年

 

(天主教台湾地区主教团 恭译)



Copyright © Dicastero per la Comunicazione - Libreria Editrice Vaticana